民宿設有停車場。
  • 寄放行李
  • Wifi上網
  • 有線頻道
  • 公用飲水機
  • 庭園/花園
  • 兒童澡盆
  • 可停車
匯款銀行:合作金庫
銀行分行:礁溪分行
戶  名:林歐貴英
代  號:006
帳  號:5425-765-165970
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(含訂房日)預付房價3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:匯款帳號後五碼、金額、住宿日期及房型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預訂當日客房,請於一小時內轉帳完成 。
預訂春節客房,請預付房價全額訂金,謝謝您。
匯款後,煩請電知芳緹娜渡假城堡: 0978-756709、(03)9872743;傳真:(03)9870632。
 
deposit of room(S)
  • 禁帶寵物
  • 禁止吸菸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中午11:00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提高服務品質,恕不提供現場加床、加被服務,若有需要請於訂房時提早告知,以便事先安排。
為維護每一位住宿者的權益,本堡不接受訪客
客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勿攜帶寵物入住。
晚上10點過後請勿大聲喧嘩;請勿酗酒、打麻將、開派對;請勿燃放鞭炮;室內請勿吸煙,如有需要請移駕室外,並嚴禁亂丟菸蒂。本堡禁用各種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,釀成災害。
A301芳苑長春、A302夜鷺情深,位於本堡A棟三樓,而A棟無電梯設備,請知悉。
改期或取消住宿:
  1.變動住宿日期,若能於入住日(不含)前七天告知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  2.如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,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完成入住。
  3.住宿當日若遇路上強烈颱風或大地震、天災等無法抗拒之因素時(以宜蘭縣政府發布之命令為準),將無條件退回房款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