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| 民宿設有停車場。 |
- 寄放行李
- Wifi上網
- 有線頻道
- 公用飲水機
- 庭園/花園
- 兒童澡盆
- 可停車
● | 匯款銀行:合作金庫 |
● | 銀行分行:礁溪分行 |
● | 戶 名:林歐貴英 |
● | 代 號:006 |
● | 帳 號:5425-765-165970 |
● | 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(含訂房日)預付房價3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● |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:匯款帳號後五碼、金額、住宿日期及房型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 |
● | 預訂當日客房,請於一小時內轉帳完成 。 |
● | 預訂春節客房,請預付房價全額訂金,謝謝您。 |
● | 匯款後,煩請電知芳緹娜渡假城堡: 0978-756709、(03)9872743;傳真:(03)9870632。 |
- 禁帶寵物
- 禁止吸菸
● |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 |
● | 退房時間:隔日中午11:00以前。 |
● |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● | 為提高服務品質,恕不提供現場加床、加被服務,若有需要請於訂房時提早告知,以便事先安排。 |
● | 為維護每一位住宿者的權益,本堡不接受訪客 |
● | 客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勿攜帶寵物入住。 |
● | 晚上10點過後請勿大聲喧嘩;請勿酗酒、打麻將、開派對;請勿燃放鞭炮;室內請勿吸煙,如有需要請移駕室外,並嚴禁亂丟菸蒂。本堡禁用各種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,釀成災害。 |
● | A301芳苑長春、A302夜鷺情深,位於本堡A棟三樓,而A棟無電梯設備,請知悉。 |
● | 改期或取消住宿: |
1.變動住宿日期,若能於入住日(不含)前七天告知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 |
2.如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,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完成入住。 | |
3.住宿當日若遇路上強烈颱風或大地震、天災等無法抗拒之因素時(以宜蘭縣政府發布之命令為準),將無條件退回房款。 | |
※ |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※ |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※ |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